王国江律师亲办案例
关于继承方面的法律咨询
来源:王国江律师
发布时间:2017-05-24
浏览量:1145

咨询问题:

律师: 您好!岳父岳母属于二婚(岳父是离了婚的,岳母是丧偶)。98结的。结婚时岳父带一个儿子(唯一的孩子),岳母带一个女儿(唯一的孩子),组成新的家庭,婚后没有再生育。婚后大家在一起生活了几年,后来儿子跟着奶奶生活了,现已成家生子,单独生活。自成家后就再没有来过我岳父岳母家,平时也不联系。他比我们结婚早,听说是他们结婚时产生了不同的意见,所以后来就极少联系。 岳父岳母结婚前,岳母的单位有福利分房当时签订了购房合同,但是结婚后房产证才下来,名字是岳母的名字,现在二老住在这套房子里。 2011年时他们通过岳母的父亲的单位团购了一套房子,房款都已交清,现在房产证还没有下来。 鉴于他们儿子极少联系,且岳父患有脑梗,也住院治疗过,现在每年都需要定期到医院输液预防,在这期间他们的儿子也从未过问过。女儿和岳父岳母的关系一直很好,有时候我们会在一起生活。平时岳父岳母也讨论过,将来房子等财产都给女儿,对此岳父写过遗书,签字按了手印。 现在想咨询的是: 1、如果岳父、岳母百年后,儿子来要遗产是否合理? 2、如果岳父又写了一份将财产给儿子的遗书私下给了儿子,那么应该以那一份为准?是以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吗?是否需要公正? 3、岳母想百年后,他们二人合葬一处,问岳父意见,岳父说一切由岳母来定。无论谁先辞世,岳母的意思是身后事都交由女儿来处理。如果儿子坚持要把岳父带走就让他带走,这样的话是不是需要他们二老共同写一个东西? 4、现在岳父、岳母还有女儿三个人的户口是在一起的,那么财产是不是都是共同的? 5、现在我们和岳父岳母想共同出钱再买一套房子,将来与岳父的儿子有无关系?怎么证明我们也出了钱?


律师解答:

先理清关系:第一,你岳母婚前购买的房子并且房产证是她的名字,属于你岳母个人财产,她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,可以以遗嘱的形式写明这套房给女儿,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话,岳父、女儿享有同等继承权;第二,岳父岳母婚后购买的房子属于婚后共同财产,没有遗嘱,按照法定继承,要是岳母先去世,由岳父、儿子、女儿继承;第三,岳父、岳母、女儿、女婿共同买房,需要看房产证写谁的名字,如果写女儿的名字,那就是岳父岳母的赠与,女儿享有所有权,但这也就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。 1.没有遗嘱,第二种情形儿子可以过来要房产。 2.遗嘱是以最后成立的那份为准,也就是你岳父给儿子的遗嘱有效,女儿的无效。可以给遗嘱做公证。 3.合葬的内容也可以以遗嘱的形式订立,二老签字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见证人即可。 4.户口连在一起跟财产没有关系,只是你们身份关系的一种反映。财产你岳父母是岳父母的,你们的是你们的。 5.你岳父出资了他的儿子就有继承权,建议他们的出资以赠与的形式给你们,房子写女方名字。 遗嘱优先,没有遗嘱才按法定继承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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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国江律师主任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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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王国江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北京市百瑞(石家庄)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任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1301*********3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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